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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中金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3-08-29 20:59:02    来源:中财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金华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已提前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提前审阅会议文件
项目工作内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提前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未发表过非同意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重结晶碳化硅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信息引发公司股价异动在股价异动时,提示公司注意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性; 在公司因相关事项受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后,督促公司按要求进行整改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及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7.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8.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为公司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承诺不适用
10.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不适用
11.依法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12.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13.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因郑佑长退休不再继续担任凯龙高科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李金华接替郑佑长继续担任凯龙高科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金华 李邦新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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